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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汇算清缴中“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_百度...
汇算清缴中“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_百度...
1、其他情况下,如企业为投资者或普通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如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通常不被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些支出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并根据《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企业还需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需要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3、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进一步政策前,煤炭、建筑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考虑到行业特殊性应该仍可视为投保依据法定。
4、在3月的纳税申报时误做申报抵扣的操作,那么,应该在以后月份的纳税申报表中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申报操作就可以了,通常情况下账务上不需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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