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阳光保险手术意外伤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阳光保险手术意外伤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阳光保险人伤理赔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1、交强险有12万的人身损失限额,还有2000元是财产。
2、下面有附相关费用说明。
3、通过你的描述看,本次人身损失有:
①医疗费:以实际票据为准,如果是正常理赔,保险公司是参照医保标准赔付,一般能够赔到8成左右。前提条件,相关医疗费是治疗与本次事故有关的费用,如果治疗自身疾病,则不管你,还是保险公司均可以不用承担。
②误工费:只能计算伤者本人的误工费。伤者家属的误工费不能计算。如果伤者住院,则伤者家属的误工费以“护理费”的形式进行补偿。赔付标准与误工费差不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通过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保障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被保险人的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害主要分为三种,它们分别是伤残、身故以及受伤治疗。针对这三种不同的情况,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有所不同。
如果是由于意外伤害而伤残,那么在进行索赔的时候便需要提供门诊或住院病历、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以及伤残鉴定报告等等。只有准备好了上述的这些材料,被保险人才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如果由于意外伤害事故而入院治疗,需要提供门诊或住院病历、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最后,由于意外伤害事故而身亡的时候,被保险人保单的受益人或者其家人便需要准备好被保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以及死亡证明等等。
基本上各大保险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这些,具体阳光保险有没有另外的资料,建议咨询保险公司的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阳光保险手术意外伤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阳光保险手术意外伤害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