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意外险代替工伤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意外险代替工伤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意外伤害险能代替工伤保险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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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是两种不同的险种,两者不能互相替代,因为险种不同其保险功能也不一样,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险种,起到互补的作用。
意外伤害险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或者不可抗拒的因素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时双方合同的约定和投保金额,投保人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工伤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部份,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性疾病后,提供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生活保障,如果劳动者不幸在工作中意外死亡,工伤保险基金则按规定给予该职工的供养亲属一定的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险区别如下:
1、工伤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是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人身意外伤害险:属于商业性保险,不具有强制性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公司依据投保时双方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2、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给予劳动者购买或者选择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3、工伤保险: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由政府部门制定统一的缴费比例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单位所属行业的基准费率进行缴纳。工伤保险的待遇根据职工本人的工伤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待遇或者给予其供养人的一定经济及生活补助。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同的商业意外险有不同的保险责任,不同的保险额度其保费不相同;投保额度由双方约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投保,投保人发生意外事故后,由保险人按合同约定一次性赔付保险金额。
工伤保险和意外险都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我们人身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自身损失,既然保障的类型相同,那么工伤保险和意外险能不能划等号呢?可以明确的说意外险是代替不了工伤险的!
虽然从保险的角度来看,其保障都是被保险人因风险而可能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者残疾,从补偿方面来说工伤险与意外险都能给予遭受意外伤害的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确实比较相似,但是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我们先来分析两者的不同之处:1.强制性;工伤保险是企业必须为员工投保的,以保障员工在工作时段中的人身安全得以保障。而意外险则是具有选择性的,可买可不买,视个人情况而定。如果企业拒绝为员工投保工伤险,属于违法行为,是需要付法律责任的。2.保险赔偿的范围不一样;工伤险的赔付范围比较大,且可赔偿的类型更多样,包括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出现工亡还会有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在看意外险,免责条款比较严格,限制也比较多。而且,两者解决问题的过程也不相同,工伤险解决问题不会有后续的纠纷情况,而采用意外险则难以避免因赔付的不够全面而引起的一些法律纠纷。3.两者的赔付机构不同;工伤险的赔付是由劳动局赔付。意外险的赔付由保险公司赔付。
由此可见,意外险是代替不了工伤险的但是两者是可以并存的,因为工伤属于社会保险,意外保险属于商业险,两处可叠加理赔。二者不冲突,但是先后顺序不一结果会对赔偿金额有所影响。先报工伤理赔,报完以后报意外险理赔,商业保险会扣除工伤保险已报销金额,在对被保险人人进行补偿,由此被保险人能够获赔的保险金额会少掉工伤理赔的那一份保险金;先报商业保险,再报销工伤保险,则不会影响工伤保险报销的额度。
综上,如果你是企业的老板,一定要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保险,不然是需要承担保险的;如果你是从业者,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伤保险是法律强制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投保的,当老板拒绝为你投保工伤险时,学会走法律途径捍卫自己。此外,也可以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险,让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更全面的保障!
意外伤害保险肯定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1、意外险是属于商业险,是自愿的,而工伤险是企业必须为职工激纳的,是国家强制保险,两者完全不一样。
2、意外伤害保险只能是职工工伤保险的补充形式。
3、现在有的企业为职工买工伤保险的同时又买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是为职工增加一点福利,万一出现意外伤害(特别是一些特殊或危险工种),职工可多得一份赔偿。
4、对有些无法买工伤保险的人员(如退休返聘人员、临时人员等),通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可降低企业风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意外险代替工伤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意外险代替工伤险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